学报副主编职责

作者: 时间:2019-07-15 点击数:

一、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主编领导下,协助主编完成学报的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按照学报性质、任务和宗旨,协助制定学报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任务。

2.协助制定选题、组稿计划,策划每期内容并组织实施,根据栏目设置安排约稿、组稿。

3.关注和研究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与编辑出版信息,提出改进学报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4.按照总体编辑构思,复审每期文稿,把好稿件的政治关和学术质量关。如存在问题,要同主编、责任编辑研究后妥善处理,以保证稿件发排无误。

5.抓好校对工作,努力提高校对质量,确保学报出版无误。

6.听取读者和作者的反映,注重学报的社会效益,根据反映及时改进编辑工作。

7.撰写编辑学等方面的论著,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8.完成主管院长和主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所需知识能力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为全党全国大局服务的原则,执行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的工作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熟练掌握编辑出版业务和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编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写作能力,胜任审稿工作。

4.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本学科有较深研究,有较高的科研、编辑、审稿能力。

5.熟练运用计算机编辑和处理稿件。

6.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标准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有关宣传纪律。

3.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提出新理论、形成新观点、取得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

4.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切实提高编辑人员业务素质,强化编辑人员阵地意识和把关意识。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维护国家利益。

6.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期刊管理规定》等期刊管理法规和制度。

7.严格按照办刊宗旨及专业范围出刊,促进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四、量化考核指标

1.尊重知识产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要求每篇文章要有足够的参考文献,并在醒目位置设有英文标题、摘要及版权说明。

2.要求文章文字无繁简字混用;注意检查使用语言要规范,语句简练,无病句,无生造名词、概念;无知识性、常识性错误;标题、目标页无差错,内文差错率符合规定标准。

3.标题、目录、图表、注释、公式、参考文献等编排规范;标点符号、数字及计量单位等书写格式符合国家规定。

4.学报版本记录要齐全、完整和规范,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刊期、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刊号(包括分类号及取得国际标准刊号者)、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项无缺漏。

5.整体设计思想要鲜明,符合刊物专业特色,全年具有连续性。

6.封面、插图、图片设计健康、新颖大方;封面刊名突出,年卷期号及各种标识规范完整。

7.版式设计疏密得当,图文协调,字号选择恰当,标题突出,转接页少、无逆转。

8.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核验以及登记项目的变更要符合审批登记的有关规定。

9.印成品字迹要清晰,字体完整,版心周正;照片反差适度,层次分明;装订整齐、牢固,无缺损。

10.按规定日期出版,不无故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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