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辑部职责

作者: 时间:2019-07-15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是根据办刊宗旨和方针,具体组织实施编辑、出版工作的处级学术机构。它由学院直接领导,实行主编负责制。由于编辑出版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应配备政治上过硬、业务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相关专业特长的人员担任编辑工作。编辑部应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在学院的领导下,通过创造性的编辑劳动,致力于学报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学报成为反映教学科研成果的载体,发现和扶植人才的园地,展示学院办学实力,交流工作经验的窗口。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进行栏目设计,构建学报的整体框架,并组织实施。
  2.根据栏目结构,制定年度出刊计划,并依此约稿、组稿。
  3.负责对稿件进行初审、复审。对专业性较强或重点稿件,请专家协助审稿。
  4.对拟刊用的稿件,认真进行编辑加工,并实行责任编辑负责制。
  5.稿件要认真进行三校,尤其做好通校,使差错率降到最低程度。校对工作要坚持“四无”标准,即无政治性错误,无技术性错误,无常识性错误,无标点符号错误。
  6.由执行编辑负责将加工完毕的全部稿件汇总后送编辑部主任复审,复审后送主编终审、签发。
  7.编辑部应经常进行有关政策、法规和编辑理论、业务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了解国内外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要重视编辑队伍建设,注重青年编辑的培养。
  8.编辑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读者、作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办刊质量,增强期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加强和编委会成员的联系,经常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学院领导和编委会汇报学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不断改善办刊条件。
  10.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日常工作。
  11.加强每期学报的自审工作,作好审读记录,并按规定提交自审报告,接受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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