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编委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9-07-15 点击数:

                总    则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是指导《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适应学科发展,满足读者需求,编辑出版发行与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期刊学术质量的学术性组织。
   第一章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简介
   第一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ISSN1672-7983)创刊于1987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672-7991)创刊于2002年,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主办。
   第二条  学报以弘扬祖国优秀科技文化,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发现培养科技人才,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研究为办刊宗旨,主要栏目有:生命科学、机电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教育技术、数理化等;学报(社会科学版)努力探索各门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主要栏目有:博士论坛、哲学研究、三农问题、法坛论衡、经济学研究、高校党建、教育研究、职教研究、文艺评论等。
   第二章    编委会的组织原则和产生条件
   第三条  编委会实行聘任制,编委会委员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编委会每届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编委会成员组成来自二级院(系)、职能部门、研究机构、教辅单位等。
   第五条  每个二级学院推荐委员2~4名,其他职能部门人选由学校推荐1~2名,也可根据需要,适当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担任特约编委。
   第六条  委员基本条件:取得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个别专业或部门无正高职人员,可从副高职人员中产生),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学术作风正派,治学态度严谨。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委员30~40名。对于学报的具体工作,设主编1名,副主编2~3名。
   第八条  学报编委会的产生和调整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党委和校行政的指导下进行。
   第三章    编委会及编委会成员的职责
   第九条  研究制定办刊宗旨,根据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对选题、组稿计划与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受编辑部委托参与审稿,对学报的整体质量严格把关。涉及重要理论问题或有争议的论文,编委会发挥仲裁作用,集体讨论定稿。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编辑部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加强编辑部建设的措施,协助改善办刊条件。
   第十二条  编委会作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的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机构,对学报的编辑出版机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  主任委员职责: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把握办刊方向,提高刊物影响力和知名度,协调国内外相关学术工作,领导编辑部按照流程出版刊物,主持召开编委会年会,研究解决学报编辑出版中的重大事项,负责组织实施编委会的有关决议。
   第十四条  副主任委员职责: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召开编委会年会。
   第十五条  编委职责:关心和支持学报的发展,参加编委会年会,参与讨论决定学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接受编辑部委托评审稿件,按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第四章    编委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听取、审议编委会的工作报告和编辑部的工作汇报。
   第十七条  掌握本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及时向编委会和编辑部建言献策,推荐高水平的学术稿件,为编辑部组稿和审稿提供信息支持。
   第十八条  审查编辑部委托的稿件,听取、收集读者和作者对学报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和编辑部保持联系。
   第十九条  鼓励编委会成员在本刊发表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研究论文和综述,任期内为学报至少撰写一篇高水平论文。在其他刊物发表论文时引用本刊论文。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报编委会讨论、表决通过即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编委会。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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